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迅速消除突发灾害,确保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及国有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档案馆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本着“统一领导、责任分级、及时反映、果断决策、合作互助”的基本原则,采用预防为先、档案为主、应急联动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所指突发事件包括:火灾、水(电)灾、地震、虫鼠害、档案被盗失窃等不可预测的灾害。上述突发事件如对档案造成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组织抢救,挽回损失。
第四条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档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和档案馆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档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馆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档案馆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五条 工作目标
(一)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消除对档案资料的安全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第六条 工作重点
武汉工程大学档案馆库房、办公室及周边区域。
第七条 应急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灾害应急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
(二)健全与公安、消防等专业队伍的联动机制。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部门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领导小组成员应熟悉应急处置职责及救灾设备存放位置、使用方法。
(四)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材应每年更换一次,保证消防应急通道畅通。
(五)档案馆应配备两套钥匙,一套由档案员使用,另一套由档案馆负责人保管以备急用。
(六)每年安排专业人员对档案馆各类仪器进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转。
(七)档案库房内外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档案库房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管理员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库房。
(九)档案管理员对进、出库房的档案要逐卷清点,加强对利用档案的监控,利用完毕应及时检查,归还上架。
(十)选择安全可靠的档案软件系统和存储设备,建立档案电子数据备份系统,对于重要数据要实行及时备份。
第八条 应急预案
(一)一般性灾害操作步骤
1.发现档案馆有电路老化、被烧异味或墙面漏水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查找险源。如险情不大,能自行处置的,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排除险情。事后,将发现险情及排除情况上报,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2.发生虫害、鼠害时,档案馆应立即采取措施,对档案进行消毒、杀虫灭鼠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对受损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二)较大灾害操作步骤
1.较大火情
(1)发现火情应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灭火和疏散,同时切断电源,向领导小组汇报。
(2)利用附近的移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明确说明受灾地点。
(3)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档案资料抢救搬运工作。发生小范围局部火情时,转移至安全区域;火情严重时,转移至楼外安全区域。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
(4)及时向消防人员介绍险情,一切听从其专业指挥。
2.较大水情
(1)发现进水情况,应立即通知领导小组,同时迅速切断水电源,立即启用工具、设备排水。
(2)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
(3)领导小组视档案馆进水情况,确定档案转移处置意见,立即组织实施。档案转移应由专人负责。
(4)当遇强降雨时,库房管理员必须及时检查库房渗漏情况。发现严重渗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派专人抢修和维护,档案管理员负责渗漏范围内的档案处置。
3.档案被盗、泄密
(1)应及时保护案发现场,向领导小组报告。
(2)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3)档案员提供准确的失窃、泄密档案种类、数量等情况。
(4)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5)总结教训,及时改进。
(三)重大灾害操作步骤
发生威胁档案安全,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库房崩塌等重大情况时,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等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第九条 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二)本预案自2020年9月9日起施行,由学校授权档案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