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实物陈列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4月)
为规范实物陈列室的管理,更好地为学校广大师生及校友提供回顾学校发展历程的良好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实物陈列室的日常管理及更新维护工作由档案馆具体负责。
二、实物陈列室内倡导安全、文明参观。参观人员应爱护展览设施及展品。室内物品、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三、实物陈列室严禁明火作业,不可携带易燃、易爆、腐烂变质、放射性和有毒物品进入展馆;室内禁止吸烟、喧哗、追跑、打闹、乱丢废弃物;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四、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实物陈列室内进行表演、摄像、商业销售、各类宣传、展示和筹资等活动,不得随意操作室内设备。
五、档案馆制定相关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与维护馆内安全标识与设施,组织好工作人员火灾紧急事件处置培训。
六、为保证参观活动效果,校内各单位如组织集体参观或接待校外来宾,请至少提前1天与档案馆预约,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实物陈列室参观预约申请表》(见附件)并确认接洽参观事宜。团队参观由档案馆提供义务讲解服务。
七、正常开放时段:每周周四上午8:30—11:00正常对外开放(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如遇特殊情况调整另行通知。
八、团队参观实行预约制。个人凭有效证件可在正常开放时段办理登记后入内参观。非正常开放时段原则上不接待个人参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