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利用服务指南

时间:2024-04-17     编辑:李梦婷    浏览次数:

一、对外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周四下午全馆进行业务与政治学习,不对外开放;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和地址

咨询电话:027-87194908(学生档案);

          027-87195521(综合档案);

          027-87158018(档案收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教育教学综合楼三楼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现场核实身份信息、扫描二维码登记、直接提交与取件;

网上代办:提交申请,在线下载,网上远程业务3-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业务提交日起算),如有需要电话咨询027-87195521。

四、查档须知

1.办理业务须现场出示或远程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因公查询利用馆藏档案,校外单位出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档案利用介绍信》,校内单位出示查阅人校园卡或有效身份证件。

3.代为他人办理者,出示附有委托人签章和身份证的《档案利用委托书》。

4.根据不同的档案利用业务,须提供合规的《档案查阅审批表》。

5.依据不同档案业务的办理流程,认真履行提供档案利用所需手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档案实体与内容信息的完整与安全。

6.校内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有需要,联系我校业务对口单位,由校内单位开展档案查询利用工作。

五、各项档案业务办理指南

1.学籍档案查阅业务

(1)查阅内容

全日制本科学生:录取名册、成绩表、毕业名册(毕业证号与学位证号)

研究生:录取名册、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部分有)、学位审批书、论文评阅书、学历证书发放登记表(毕业证号)、授予学位名单(学位证号)等

(2)办理方式

访问“武汉工程大学档案馆官网”→浏览首页“服务大厅”栏目→登录“档案远程服务自助查询系统”→输入个人身份信息→查阅学生本人档案→获取所需信息→查档结束

2.学生(人事)档案提取业务

(1)提取范围

我馆仅有少量毕业遗留在校的学生(人事)档案。不在此列的毕业学生的个人档案派遣流向,请咨询其所在院系。

(2)办理方式

档案原件由档案馆负责人定期组织投递,严禁本人自带。办理者须持档案接收单位调档函、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调档函背面书写本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代为他人提取者须持代办人有效证件、委托人档案接收单位调档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馆办理提取手续。

3.文书、基建、科研、会计等档案查阅业务

(1)查阅内容

校内单位因公查阅,包括文书、基建、科研、会计、设备、产品等校内可公开控制利用的档案,实行校内立卷部门查阅本部门档案的原则。其他校内单位与个人需查阅的,须经立卷部门同意方可查阅。

学校二级单位如因公务等特殊原因确需查阅档案的,需持签字与盖章完备的《综合档案查阅审批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所借档案立卷部门、档案馆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科研类档案中专利与获奖证书获得者、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查阅本人科研项目档案材料,其他人员查阅须经项目第一责任人许可或项目归属院系所的许可。

(2)办理方式

访问“武汉工程大学档案馆官网”→浏览首页“服务大厅”栏目→登录“文件下载专区”→生成打印“综合档案查阅审批表”→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具公章→完成档案查阅审批手续→档案馆现场办理业务

5.档案借阅业务

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学校二级单位如因公务等特殊原因确需借出档案的,需持签字与盖章完备的《综合档案借阅审批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所借档案立卷部门、档案馆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借出手续。档案外借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按期归还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档案如在外借期间有涂改、伪造、损毁、丢失等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办理方式:访问“武汉工程大学档案馆官网”→浏览首页“服务大厅”栏目→登录“文件下载专区”→生成打印“档案借阅审批表”→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具公章→完成档案借阅审批手续→档案馆现场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