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征集武汉工程大学校史实物和文献资料的公告

时间:2021-12-02     编辑:李梦婷    浏览次数:

为迎接武汉工程大学50周年校庆,以更加丰富的档案资料和校史典藏充实校史馆、档案馆等文化展示平台,更加真实、全面记录学校50年办学发展历程和突出成就,传承“格物明理致知笃行”的校训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工大精神,进一步弘扬“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立德树人、守正开新,追求卓越、化育天下”的办学理念,现面向全社会开展校史实物和文献资料征集工作。

一、征集内容

建校以来形成的有收藏、展览、研究价值的文献、声像及实物等。

二、征集时期

1.湖北化工石油学院时期(含筹办阶段,原湖北工业学校、原武汉华侨补习学校时期),1980年2月以前;

2.武汉化工学院时期,1980年3月至2006年1月;

3.武汉工程大学时期,2006年2月至今。

三、征集范围

征集类别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校园建设类: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发展轨迹、校园面貌变化的各类请示、报告、汇报、批复、指示、通知、规划、总结、图表等。

2.历史凭证类:各时期师生参与校园活动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册;具有时代特征的出版印刷品;具有历史价值的票据、证书(如工作证、学生证、图书证、毕业证、学位证、录取通知书、粮票、饭票等);自主撰写的口述史、回忆录等。

3.教学科研类:各时期师生编印的出版论著、教案教刊、杂志资料;与科研成果相关的实验数据、产品模型、专利证书;教学科研过程中的声像资料;使用过的教具器物、演示模型、仪器设备等。

4.业绩成果类:单位或个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奖状、奖章、奖杯、奖牌、获奖证书等;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比赛的材料(聘书、代表证、通知)、实物(奖品、纪念品)和声像资料及书画等。

5.公务宣传类:校领导、骨干教师、杰出校友、社会知名人士或外宾在校公务、访问时期形成的文稿、笔记、信函、题词等;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的报道,含报刊杂志、网络宣传和专题片等。

6.专业特色类:反映学校或教职工参与各时期行业建设的实物史料;有纪念意义的行业小型专业设备、器材等。

四、征集形式

本着自愿原则,学校接受广大师生、校友无偿捐赠或以代管、复制及短期借用等方式提供的实物和史料。请提供者对所提供史料附加简要的文字说明,包含时间、地点、事由、主要人物姓名及职务、情况介绍等内容。

1.接收捐赠。捐赠的实物史料归学校所有,校档案馆、校史馆对捐赠物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2.代管、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实物史料,本人(亲属)无捐赠意向、但愿意提供给学校使用的,由校档案馆在双方协商基础上予以代管,代管不改变其所有权。也可由档案馆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亲属)。

3.短期借用。对于有历史价值、本人(亲属)无捐赠意向的实物史料,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校档案馆为其办理借用手续,待校庆展示结束后予以返还。

五、征集说明

1.经与档案馆联系确定后,可选择直接送达或邮费到付寄达的方式,将实物史料寄送至指定地点。如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档案馆商定具体移送方式。

2.档案馆将征集的各类史料实物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按照展示类别要求进行梳理,优先在档案馆、校史馆或专题展览中予以展出。

3.捐赠实物史料者对其捐赠的实物史料享有优先利用权。不宜向社会开放的实物史料,双方可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4.学校档案馆将为捐赠人颁发纪念证书,以致谢忱。经捐赠者同意,原件展出时均注明捐赠者信息。

六、征集时间

实物史料的征集工作常年进行。

校庆专项征集工作截止至2022年4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欢迎通过电话、邮件、信函、面谈等方式与我馆联系。

联系人:杜老师  张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27-87158018 / 87195521

邮  箱:12081177@wit.edu.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693号武汉工程大学武昌校区科教大楼604室

邮  编:430073

特此公告,敬祈周知。

校庆办 档案馆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