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我和我的大学”档案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08     编辑:范秀丽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规范做好散存、散失档案的征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断丰富和完善馆藏资源,全面展示学校办学发展历程,党政办公室、档案馆将开展“我和我的大学”档案史料征集活动。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我校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史料。

一、 征集范围

1.学校和前身院校相关档案史料

湖北化工石油学院、武汉化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筹)、武汉工程大学

2.不同时期并入学校的各单位的相关档案史料

二、 征集内容

1.各个时期上级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调研、访问或讲演的文字材料、照片、录像、题词、纪念品等。

2.学校历任领导、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手稿、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证书、奖品、照片、录像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3.学校各个时期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包括文字材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重要媒体的报道、人物的特色资料等。

4.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国家、省(部)级各项表彰、奖励的证书、奖牌等实物。

5.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文体活动、竞赛、表演、培训、展览等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6.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意义的教具、教案、仪器、设备、工具、模型等。

7.学校重要的科技发明、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项目等形成的资料。

8.学校在各个时期制发的校徽、校旗、个人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学位证、入学通知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票证等。

9.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有代表意义的各类印刷品等。

10.反映学校不同时期建筑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

11.学校重点项目、工程奠基仪式、竣工仪式、竣工典礼等活动形成的照片、资料等。

12.2016年及以前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签等。

13.历届校友的创新创业事迹、重要成就及当时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实际材料(包括照片、实物等)。

14.其它能够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有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凡属单位、个人收藏的档案史料,经协商自愿捐赠的,均由学校档案馆办理捐赠手续并颁发收藏证书以作永志。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档案资料,将依法予以保护。

2.寄存、复制。对于不愿或不便捐赠的物件、史料,本人有寄存意愿的,可由学校档案馆代为保管,寄存者仍享有其所有权;没有寄存意愿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学校档案馆复制、复印、拍照后,将原件归还所有人。

三、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四、 征集档案史料的归档办法

1.档案馆在征集到有关档案史料后,填写档案史料征集交接双联单,由双方签字后,当场将第一联交于档案史料捐赠者,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享有来源署名权。

2.校内各单位对自行保管的珍品档案应按档案归档整理要求进行编目,附以简要的文字说明,集中向档案馆移交。

3.征集到的档案史料,档案馆应及时登记造册,整理编目,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在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的前提下,对征集到的珍档进行陈列和展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秀丽 李晶 卢兵华 钱波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693号3教6楼

武汉工程大学档案馆

联系电话:027-87194908 027-87195521

电子邮箱:archives@wit.edu.cn

                                                                    党政办公室 档案馆

                                                                      2019年5月8日